根据厦门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联络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厦残联[2011]74号)、《厦门市残联关于选聘残疾人联络员的通知》(厦残联〔2014〕79号),莲前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联络员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描述
残疾人联络员应是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员,残疾人状况的信息员,残疾人需求的服务员,具体职责是:
1.定期走访残疾人家庭,了解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状况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托养、文化体育等各种需求,建档立卡,并将有关信息和数据及时汇总上报上级残联。
2.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残疾人工作方针、政策。
3.向各级残联和居委会反映残疾人困难和需求,协助联系有关方面、部门,为残疾人排忧解难,提供个性化服务。
4.协助街道残联完成本居残疾人各项业务工作。
5.帮助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和申请享受各种优惠政策。
6.承担社区残协的日常工作,及时向居委会和上级残联报告工作。
7.在残疾人中开展自我教育、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8.参与社区建设,完成居委会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2.具有本市户籍、持有厦门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行动自如的肢体、视力残疾人和能进行有声语言交流的听力、言语残疾人。
3.年龄:男性在18-45周岁(1977年9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女性在18—40周岁之间(1982年9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4.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3年8月18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思明区莲前街道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联络员报名平台(www.kscpzx.com)同时发布。
2.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思明区莲前街道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联络员报名平台(www.kscpzx.com)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7日8:00-17:00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通过招考报名平台上传以下材料(全部为扫描件或足够清晰的照片):
(1)户口簿(首页+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残疾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格式、规格按报名平台要求上传),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上述所有认证材料必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4)报名咨询、申诉电话:小黄,0592-5079565
5.网络报名流程:
报名分为提交报考申请、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初审结果查询三个阶段。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址,进入报名系统,按操作流程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保存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
(2)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通过报名平台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2023年8月21日上午8:30-8月27日下午17:30法定上班时间。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莲前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8月22日-8月27日期间登录招考系统查询网络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12:00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二)考试办法
根据《厦门市残联关于选聘残疾人联络员的通知》(厦残联[2014]79号),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从面试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由相关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相关街道办事处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相关街道办事处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相关街道办事处监察人员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相关街道办事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相关街道办事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成绩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相关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补录。
(四)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区政府网、思明区莲前街道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联络员报名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有关规定执行,月工资约5000元(已扣除按规定缴交的社保等费用),并按规定缴交社医保、公积金。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学生(即2024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四部分第九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要求计算到2023年8月。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
(五)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人员提供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最迟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户籍要求为厦门市的,不含在厦门市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八)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
(九)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相关街道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十二)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思明区莲前街道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联络员报名平台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在莲前街道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92-5968081.
本招聘简章由莲前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18日